上海嘉定高级职称落户政策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高级职称人才可以享受落户政策,对于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北京、天津、重庆、上海、广东、深圳、珠海、厦门、石家庄、唐山、邢台、保定、廊坊、沧州等19个城市,高级职称人才要求在当前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且年工资收入达到当地城市各级行业人员平均工资1.6倍及以上。
而针对上海市下属嘉定区,在高级职称人才的政策方面,似乎要更加宽松一些。按照政策的规定,对于获得国务院任命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业务能力突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无需考虑落户年限和工资收入要求,申请落户即可享受上海市高级职称人才落户政策,在嘉定区落户将会非常方便。
高级职称人才的落户政策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享受的。根据政策规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7年以上,30周岁以上的人才,或者具有相当水平的技能人才可以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如含公安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的有关说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等等。所以,在准备申请落户时,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和收集相关资料。
由于这些规定具有严格性和限制性,申请人如果当场被拒绝,可对拒绝决定进行复议,或将申诉请求提交给上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评审委员会作出初步评审,对不符合规定的“高级人才”提出异议,申诉人还可以进行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上海嘉定高级职称落户政策在遵守国家准则的同时,还表现出了灵活与开放。适量放宽条件还原到人员的需求,能够为人才的流动提供必要的便利,让更多的人才为上海市的发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