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材料二次提交时间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出台的新规定,落户申请人需在原有材料基础上再次进行材料提交。具体二次提交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8月31日。以下是二次提交所需材料。
首先,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明等情况。针对部分申请人还需要提交结婚证、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明,以便进行户籍变更。
其次,申请人需提交房屋证明。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则需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以及交易税收票据。如果是租房,则需提交租房合同。最后,如果是自己拥有的房产,则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房屋产权证等。
另外,对于有子女的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相关材料。包括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证明等。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子女有外籍身份,还需提供相应的外籍身份证明材料。
最后,对于落户申请人本人的个人情况,也需要进行相关材料的提交。包括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纳税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每个证明文件需包含公章、申请人签名、证明人签名等必要信息。
总之,在此次二次提交材料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准备好以上所述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仔细核对,确保材料清晰、齐全。同时,也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避免由于提供虚假材料而导致落户申请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