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落户少数民族证明
在申请上海市的落户情况中,少数民族的申请与其他非少数民族的申请不尽相同。下文将介绍上海市少数民族落户证明的相关内容。
首先,少数民族落户证明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即使是因婚姻关系落户的人也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除了身份证明以外,还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证明落户原因的材料。
其次,需要提供的材料还包括主申请人的归属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材料。如果主申请人是因工作而来的,则需要提供落户单位的出具的员工证明材料。如果主申请人是因学习而来的,则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材料。
再次,需要提供的还包括主申请人的照片及相应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此外,还需提供签名的落户资料申请表格,这个表格可以从上海市民政局获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提到的材料都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且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在递交申请表格时,所有的原件材料应当一同递交,不得打钩,不得缺失。
在递交材料并等待审核期间内,主申请人的所有自己或直系亲属的不能前往外地落户。审核过程的耗时较长,需要主申请人有足够的耐心等待。在审核通过后,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证明手续。
总之,对于少数民族的落户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涉及范围较广,但细节流程清晰,只要有耐心,耐心等待,便可获取到落户资格证明。同时,上海市也为不同的申请者提供相应的落户手续,以符合不同申请人的个人情况与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