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婚家庭落户政策
上海二婚家庭落户政策已于201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想要落户上海的二婚家庭,本政策提供相应支持。
首先,对于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以在上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以办理居留证和暂住证,并在下一次办理户口迁移时,顺利落户上海。
其次,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根据本人及已婚配偶最近二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不超过12个月的可以在上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进行落户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即本人和婚姻对象均已年满22周岁,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低于1年。同时,两人的婚姻登记应依法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未经法定程序的婚姻关系不予认可。
此外,上海二婚家庭落户政策也对准备迁入上海的新婚夫妇提供了便利,符合条件的本市和非本市户籍新婚夫妇,可以在新婚事宜办理期间(结婚登记到6个月内),选择一方通过申请办理本市户口或暂住证,并在下一次办理户口迁移时,顺利落户上海。
需要提醒的是,落户时申请人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及已婚配偶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及居住证明等材料,准备充分并选择适时申请是提高申请成功率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