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落户上海政策规定文件
为了促进人口流动和城市发展,贵阳市政府公布了关于贵阳市户籍人口落户上海的规定文件,以方便符合条件的人员落户上海。
规定文件明确指出,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上海落户:
在上海工作满两年(含第二年)及以上,并已连续12个月在上海缴纳社保。
在上海购买房产(含商品房、二手房及车库),且在上海缴纳房产税满2年(含第二年)及以上。
在上海创业并注销了贵阳户籍企业,且上海企业连续纳税2年(含第二年)及以上。
落户申请人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在上海工作2年(含第二年)以上申请落户的,需提供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在上海购买房产(含商品房、二手房及车库)申请落户的,需提供在上海缴纳房产税证明。
在上海创业并注销了贵阳户籍企业申请落户的,需提供上海企业连续纳税证明。
落户申请人需要通过上海市公安局审核,并提交上海市外专局、区外办等部门审批后方可落户上海。
落户申请人落户后,可以享受上海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包括入学、医疗、租赁等优惠政策。
此外,落户申请人还需要在贵阳市拥有稳定的住房或租赁合同,并且不能因为落户上海而影响贵阳市户籍管理。
以上是关于贵阳市户籍人口落户上海的规定文件,希望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够顺利落户上海,并为上海市的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