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级技能落户政策文件
上海市自2021年9月16日起推出二级技能人才落户政策,为了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引进和留用,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吸引力和保障力。
本政策的适用范围为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在上海累计缴纳社保满三年及以上并在本市连续工作满一年或以上。
(2)在其他地区累计缴纳社保满三年及以上并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或以上。
(3)最近在国外工作满三年及以上连续来中国工作,并在上海社会保险缴纳满一年或以上。
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社保缴纳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另外,对于符合本政策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外国专家和引进的重点创新团队成员等,按照上海市现有人才政策的标准给予相应支持和优惠措施。
此外,本政策还规定了申请流程及时间限制。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在一年内向当地居委会或乡镇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落户前的一个月内向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居住证和落户手续。
总之,上海市二级技能落户政策为技能人才的引进和留用提供了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并且对于重要人才给予更多的优惠和扶持,旨在推动上海市经济和发展的快速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