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无房上学政策规定
根据上海市教委规定,未落户但需在上海就读初中、高中、中职、中技、技工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享受上海市教育部门提供的落户、升学服务。
对于无房户籍学生,上海市教委将根据学生户籍地、父母就业地点、学籍所在地三者之间的关系,提供解决方案。同时,上海市还将专门建设家庭困难无房户籍学生住宿设施,每年可为少数困难家庭的学生提供住宿条件。
未落户儿童入学也是上海市教育部门一直以来推行的积极政策。针对这种情况,上海市教委要求各区在划定学区范围时,必须留出适当比例的招生名额,供未落户学生使用。在学籍管理上,未落户学生可先获得临时学籍,待完成落户后再转为正式学籍。
上海市的无房户籍学生上学政策规定得到各方高度认可。除了提供上述种种帮助之外,上海市教委还聘请工作人员到企业和居委会开展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上海市的无房户籍学生上学政策,帮助更多的孩子能够顺利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