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超生落户最新政策
上海市公安局于近日发布了最新的人口管理政策,对于上海人超生落户的政策也有所更新。
根据新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上海市户籍人员的子女可以申请超生落户:夫妻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人员,且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其中一方连续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不包括签订劳务派遣、临时用工协议的)。
此外,上海市户籍人员的子女若非满足上述条件,但其非婚生育的子女被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出生医学证明》证明经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关于领养的规定,可以申请超生落户。
对于已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需要携带本人及子女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初始登记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超生落户。办理需要3个工作日,逾期未完成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此外,新政策还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每次只能申请落户一个子女,已经申请落户的家庭再次申请需要等待6个月以上。
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来说,本次政策更新将使其子女更加容易实现超生落户,从而进一步提高居住和生活质量。同时,政策也进一步规范了人口管理,促进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