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编教师落户政策文件
上海市为了提高人才引进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针对非编制的教师制定了特殊政策,使其能够在上海落户,享受与编制教师相同的待遇和权益。
根据文件规定,申请落户的非编制教师需满足条件:在上海市区内已工作满3年,且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缴纳证明、最高学历证明、非编教师证明、在职单位同意落户证明等材料。通过初审后,申请人需参加政策宣讲会,了解政策细节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再进行终审。
非编制教师申请落户后,可享受与编制教师相同的待遇和权益,包括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同时也会计算其在职时间,对于后续的编制教师招聘会有帮助。
除此之外,上海市还会为符合条件的落户非编制教师提供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住房补贴、子女就业安排、就业培训等,以吸引更多优秀的非编制教师加入到上海的教育事业中。
此外,上海市还鼓励各区积极探索本地特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灵活、符合当地条件的非编制教师落户政策,并将其报送上级政府备案。
总之,上海市出台非编制教师落户政策,旨在吸引更多优秀的教育人才加入上海的教育事业,提升教育水平,同时也为那些在上海工作和生活的非编制教师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