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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留学生落户批复查看

上海市教委近日发布了一份《上海市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和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了上海市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和落户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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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法,上海市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在上海落户:

一、须具有上海户籍;

二、已取得本科学历;

三、获得第一学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具有与在上海常住的生活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稳定就业或稳定生活保障措施。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应向其所在学校提交《上海市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落户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委审核,并至上海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办法还规定,上海市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申请落户并顺利落户的,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包括租房、购买房屋、子女就业等方面。

上海市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落户的这一政策,受到了众多在上海留学的大学生的欢迎和支持。他们表示,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解决留学生就业和落户问题提供了新的渠道和途径,更好地为他们的发展和生活保障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