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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落户政策第一类

自2021年6月1日起,上海市开始实施新的落户政策,共分为三类。其中,第一类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落户政策。

上海落户政策第一类

根据政策规定,高层次人才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以及各类高层次人才、大师级人才等;紧缺人才包括企业发展急需的技术、管理、服务等各类专业人才。

这些人才落户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但其中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该人才须被上海市认定,并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具体来说,高层次人才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其他高水平海内外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教授或副教授职称,并获得或有望获得国家、部委或省市级以上奖励等成果。而紧缺人才则需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资格证书,并在所属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同时,政策还规定,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同可以落户上海。而且对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子女,公立学校可安排就近入学。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落户政策中,要求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须在上海有稳定的就业或居住证明,并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政策还规定,上海市将逐步实行落户人员待遇平等化,对落户人员接受医疗、就业、社保等权益享有同等待遇。

综上所述,上海市推出的第一类落户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前来落户上海,促进上海的科学技术和人才发展。这也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了良好的落户机会和发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