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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硕士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规定

自2006年起,上海市开始实施硕士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该政策旨在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硕士人才来沪工作、生活。

上海硕士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规定

该政策主要针对非上海户籍已取得相应学位的硕士人才,其落户条件为:

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具备硕士学位及其以上学位;

毕业后在全日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及国内知名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

能在上海市就业,签订为期一年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同时,此政策还规定了相应的落户政策补充措施,即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硕士研究生院全日制研究生阶段、硕士生到企业实习的累计时间不超过2年的,可以在硕士主管部门的同意下,被推荐为硕士人才引进落户。

符合以上条件的硕士人才,可以享受落户上海的相关待遇,包括可在上海市买房,可为子女申请上海市户籍落户等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硕士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已经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对于引进各类优秀人才都有较为优惠的政策措施和社会的扶持、引导,落户上海对于各类优秀人才来说,更是一种莫大的荣誉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