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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研究生落户标准表

上海是我国的国际大都市,有许多高校和研究机构,吸引了大量的研究生。对于这些研究生来说,获得落户上海的资格非常重要。下面是上海研究生落户标准表:

上海研究生落户标准表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人才引进、条件更优等特殊人才来沪落户: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各类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和各类“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或经上海市认定的“浦江人才计划”等引进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国际著名高校或知名科研机构引进的知名专家或高水平人才;

凭省(区、市)级以上科技项目验收或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成果等证明可以推定是高层次人才的人员。

二、本市具有稳定就业、住所、合法稳定婚姻关系等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研究生来沪落户:

在本市高等院校保研并接受编制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在本市高等院校完成学业并在沪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在外地高等院校获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并在沪工作;

在本市高等院校或优质本科高校就读且已完成学业,并已在本市工作,且该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本市就业或落户;

得到本市高等院校同意,原则上在本市高等院校实习并被实习单位录用的研究生,所在高校可代表实习单位申请百分之三十的人才引进计划名额。

三、本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可从单位所在或户籍所在地直接申请居住证,在本市居住:

在本市高等院校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生;

在本市攻读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凭借高水平科技成果、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得到省(区、市)级以上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录用的研究生。

四、在本市高等院校保研且接受编制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在申请居住证后30天内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已在本市高等院校完成学业、获硕士、博士学位并获得本市用人单位录用的研究生在入职后30天内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是上海研究生落户标准表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希望大家在申请落户的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顺利完成落户手续,享受到上海这座城市提供的优质服务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