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承诺与授权书原件
本文为申请人在落户上海时提交的落户承诺与授权书原件。
承诺内容如下:
1. 本人自愿在上海落户并在上海居住满一年以上。
2. 在居住期间,本人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积极融入上海社会生活,履行公民义务,不从事任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上海市社会稳定的活动。
3.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上海市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应处罚。
授权内容如下:
1. 本人同意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相关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查本人在上海市的居住情况,并将本人的相关情况报送给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有关单位。
2. 本人同意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安排本人在上海所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资源,并依法享受有关公共服务资源,如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政策。
3. 本人同意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相关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向上海市统计部门提供本人的有关信息。
以上承诺与授权,本人郑重作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