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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六年上海落户政策

近年来,随着人口迁移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上海市落户政策也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其中,离婚六年上海落户政策备受关注和争议。

离婚六年上海落户政策

据了解,自2016年6月1日起,对于居住在境外、境内外籍人士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上海注册居住,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其中,对于离婚人士,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规定,除非符合下列情形,否则不能在上海直接注册。

首先,申请人应在上海拥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工作、学习、经商、科研、技术等活动,并有持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记录。其次,申请人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记录,且在过去一年内没有被出入境管理部门处以罚款、收缴、滞留遣返等行政处罚。

如果申请人符合以上条件,在离婚六年后,就可以在上海申请落户了。具体来说,居民户口就是指在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常住人口登记户口,实行“谁申请、谁落户”的原则。而离婚人士上传离婚证,满足“离婚六年”这一时限要求后,即可按照普通人口申请流程申请居民户口,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落户政策为公共政策,对于申请人要具备的各项条件、审批和操作流程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不符合条件,或者操作不当,将会影响申请人的居住和生活。因此,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条件,提前准备各项申报材料,遵守规定,加快办理进度,确保能够尽快申请成功。

总之,上海市离婚六年落户政策是上海市出入境管理部门为稳定本市外籍人士和境内外籍人士的积极创新之举,同时也需要各位申请人的严格遵守和配合。相信通过政府和申请人的共同努力,会取得更好的落户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