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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人新生儿落户政策

上海市老年人新生儿落户政策旨在解决老人带孩子的就医、教育等方面的需求,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和新生儿的权益。

上海老人新生儿落户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上海市户籍老年人,可以将其在本市出生的孙辈新生儿(非独生子女)随其一起从外省转入本市落户:

夫妻二人年满60周岁且无劳动能力的,可领取老年人生活补贴并按规定免除交通费等社会保障费和票价;

夫妻二人年满60周岁以上的,须双方签署书面声明,同意将孙辈新生儿带至本市生活,居住在同一户籍登记的住房内,持有本市户口簿的老年人子女必须配合接收并履行相应义务;

夫妻一方年满60周岁以上的,须与老年人子女签署书面声明,同意将孙辈新生儿带至本市生活,居住在同一户籍登记的住房内,同时符合上市户籍迁移的其他规定。

居住满183天以上的老年人新生儿落户,可享受优先就医、入学等福利,并可办理居住证,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费用。此外,政策还规定,新生儿的户口或教育补费政策,按规定由原户籍地政府予以承担。

上海市民政部门强调,老年人子女应当认真履行保证孙辈新生儿合法权益,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所有的生育、流动人口等相关法规。此外,该政策的实施也将对老年人前往有赡养义务的城市落户和就业等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