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配偶随迁最新政策
根据最新政策,在上海落户的申请人可以将其配偶随迁到上海。
随迁配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已婚配偶或未婚同居关系已满一年
年龄在18-60岁之间
无违法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
符合上海市相关的落户要求和条件
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上海户口时提交随迁配偶的材料。随迁配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结婚证或同居证明
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健康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和随迁配偶需要在上海居住证管理中心办理居住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落户注册。
随迁配偶在落户后可以享受和申请本地居民相同的社保、医保等福利和服务。同时,随迁配偶也可以在上海工作,但需要符合相关的工作许可和签证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随迁配偶在申请上海户口时,无法与本地居民一样享受积分落户政策。此外,随迁配偶在居住证到期后需要进行续签。如果不续签或超期未办理,将会影响其在上海的合法居留身份。
总之,在上海落户配偶随迁政策的实行,为已经在上海落户的申请人提供了更好的社会环境和福利保障,同时也为有意落户上海的申请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