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双一流往届落户政策
上海市双一流往届落户政策,是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从其他城市落户到上海市并享受相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待遇,在建设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按照政策规定,正处于社会适应期且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生,可申请到上海市落户。另外,有工作经历但没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社会人员,在转入上海职工后,可以利用良好的工作表现获取落户机会。
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高教毕业生需要在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完成在上海市居住的学习、生活、授课或科研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同时,需要在三年内申请落户。
2.社会人员需要具有五年以上的稳定就业,近三年在上海市全职工作满一年以上,或者是最近一年的经济来源与上海市主要经济活动的相关产业有关。
此外,应聘部队士兵转为文职人员、上海市因备战、备灾等原因需要补充人员的人员等,也可以根据国家和上海的相关规定予以落户。
申请落户的人员还需要参加有关政策的学习和知识问答考试,并在该市居住时间内依法纳税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障。在获得落户资格后的3年内,被授予高级职称人员在三年之内可以落户。
总之,将往届落户政策落实得好能够为上海市的经济发展带来更多人才资源,也能让更多的人在上海这座充满活力和机遇的国际大都市里实现自己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