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察配偶5年落户政策
上海警察配偶5年落户政策是指,在上海市内务部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条例》聘用的人民警察(含公安机关专职民警和辅警)在本市直接聘用期间,在本市配偶、子女和父母(含抚养、赡养父母)未落户的,按照规定申请落户的,可以在本市受理申请,符合上海市人民政府“一户可落、五年可转”的落户政策条件的,可在本市申请落户。
此政策对于警察的家庭来说,意义重大。在此之前,配偶、子女和父母未落户的,只有在落实户口政策实施地方提供的岗位安置,或者有单位用人单位(含落实户口政策实施地方提供的服务性职业岗位)或者已落实落户政策居住区普通住宅购买,并在本市连续稳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下,方可申请落户。
因此,这个政策的出台,为警察的家庭解决了落户问题,使得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含抚养、赡养父母)可以更为便捷地落户。
不过,也需要注意的是,落户申请人必须要在上海市内务部门编制内的人民警察聘用期间内申请落户,同时,聘用期间内的连续工龄必须不少于5年,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聘用期间内没有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或者其他行政处分,以及聘用期间内有两次及以上考核不称职或者条件退回的人员,不得享受此政策。
落户办理的具体流程,需要前往本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网站查看,同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关系证明》等等。
综上所述,上海警察配偶5年落户政策的出台,对警察的家庭来说,具有极大的意义。这个政策的实施,为配偶、子女和父母(含抚养、赡养父母)的落户问题提供了更为优惠的政策条件,同时,也为上海市的管理者们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高效的落户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