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政策哪一年开始的
上海自1986年开始实施落户政策,该政策是指在人口调控的背景下,允许一定数量的外来人口在上海城市落户。1986年初,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控制在沪外来人口的工作意见》。其中规定,要把户口政策同经济、社会、文化等政策结合起来实施,尽量减少外来人口入境和逗留。
在1991年的时候,上海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在上海市做好非上海籍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详细说明了上海的落户政策。这个政策规定,不属于上海籍的人要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到上海的时间要长,即申请落户的人到达上海并在上海稳定居住满一年或两年。如果是在房屋专有产权的情况下,时间可以缩短;
二是稳定工作,即由用人单位证明其稳定就业,并稳定纳税;
三是稳定住房,即有本人名下可以长期居住的住房,或租赁房屋并且租赁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已缴纳至少六个月的租金;
四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即持有《计划生育证》或未满育龄女性持有未婚状态证明;
五是有稳定的来源,即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或经济保障。
在2014年,上海发布了新的落户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实施“人才引进、积分入户”的政策。根据该政策,积分高于80分的人才可以落户上海。在评分制度中,有以下几项条件需要考虑:
一是符合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法律法规;
二是要求申请人在上海连续租赁不少于一年住房,并在租住期间累计缴纳社保和个税;
三是在上海有稳定的工作;
四是符合上海市中小学生入学政策;
五是有其他特殊贡献或需求。
总之,上海的落户政策不断地在完善和更新,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提供了更多机会和便利。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申请者要事先进行详细了解和规划,并按照相关流程尽早申请,才能够获得落户成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