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全在职博士落户政策
上海市人力社保局于2020年10月1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优化人才队伍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该方案明确了上海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可在上海落户的政策,这为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根据该方案,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可以在上海申请落户。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需要持有硕士学位或以上学历。其次,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需要在国内高校或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并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最后,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需要在上海从事全职工作,且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此外,该方案还明确了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基本材料,以及本人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在职证明等专业材料。对于那些从事紧缺人才岗位的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可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给予优惠政策。
上海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可以通过该政策方便地在上海落户,享受上海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同时,上海市政府的这一政策也将为上海的人才引进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上海。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此次出台的政策是与全国乃至国际接轨的,随着国家在稳定人才队伍、促进人才流动方面的政策优化,相信上海等地区将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给更多的人才提供更加便利的发展环境,也将推动国家整体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