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双证博士落户上海政策
近年来,上海市拥有越来越多的高学历人才,其中不乏非全日制双证博士。而上海市政府也在积极为这些人才制定相关政策,为其在上海落户提供更多便利。
根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规定,凡是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或非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上海落户:
就业且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超过一年的
购房(自有产权住房)并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超过一年的
以上条件中,对于非全日制双证博士而言,由于其学历的特殊性,购房条件并不适用,因此只需要在上海市就业并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即可落户。
这一政策对于非全日制双证博士而言,无疑是一个良好的消息。这些人才通常在工作之余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学习,如果他们还要被限制在户籍上,无疑会降低他们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从而影响他们在上海的发展和创新意识。
同时,这一政策也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方向和目标。上海市一直以来都积极拥抱人才引进,并将其作为未来城市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而对于双证博士而言,他们不仅拥有较高的学历,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是各行各业急需的人才。因此为此类人才制定相关政策,既符合上海市的发展定位,也有利于人才的发展。
总之,非全日制双证博士落户上海政策的出台,为这类人才在上海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支持,也体现了上海市对于人才和科技创新的重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上海市将会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前来发展,为这座城市注入更多的活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