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
上海市教委近日出台新政策,针对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毕业生的户口落户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上海市户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可按照本人意愿,自愿选择在上海市落户或在户口所在地落户。同时,本科毕业生在落户申请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经获得本科学历或以上学位证书。
二、择业方向与户口所在地或上海市发展需求相适应。
三、在毕业学校就业、在上海或落户地就业或被单位录用。
此外,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在落户申请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就业协议或录用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四、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落户申请材料齐全后,应当自申请日起15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如果超过15个工作日仍未收到审批意见的,可向上海市教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或投诉。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如果选择在上海市落户,还需遵守上海市有关人才引进和居住规定,完成相关居住登记和签订租房合同等手续。
通过这一政策,上海市教委希望为华东师范大学毕业生提供更多落户选择,促进人才流动和城市发展。希望2021年毕业生们都能够顺利地完成户口迁移工作,展开自己的人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