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伍军人家属落户条件
上海市退伍军人家属落户条件较为严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申请人须为符合上海市退役军人管理办法规定的退役士兵或退役士兵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具体来说,符合上海市退役军人管理办法规定的退役士兵必须是经过正规军队招募入伍的现役士兵,在服役期间已经或因病伤、残废等原因退出现役的;而符合退役士兵家属落户条件的,必须是在退役士兵服役期间与其结婚或与其父母已婚的。
其次,申请人在申请落户前,必须在上海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两年。如果是工薪阶层,需要提供社保和税收流水证明;如果是个体户或自由职业者,需要提供缴纳社保和个税的证明材料。
另外,申请人需要提供在本市的住房证明。如果自有住房,需要提供房产证、购买合同等证明文件;如果是租房,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和房东的户口本等证明文件。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在本市的婚姻和子女情况证明。结婚证明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子女情况证明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最后,申请人还需要满足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例如,符合《上海市流动人口暂时住所登记管理规定》、上海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等;同时,还需要符合上海市公安局制定的其他要求。
总之,申请上海市退伍军人家属落户需要符合一系列条件,包括退役士兵家属资格、个税和社保缴纳、住房证明、婚姻和子女情况证明等,同时还需要满足相关政策和公安局制定的其他规定。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之后,才能够顺利地申请上海市退伍军人家属落户,享受到相关的优惠政策和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