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就业协议书和三方
协议书编号:XXXX
甲方:XXXX公司
乙方:XXXX
丙方:上海市公安局
鉴于甲方为招聘乙方提供就业机会,并协助乙方落户上海市,为保障乙方合法权益,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为乙方提供XXXX工作岗位,乙方同意在XXXX公司工作不少于12个月。
二、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明、银行开户、社保缴纳等相关手续,保障乙方在上海市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到达上海市,甲方将协助乙方找到适合的住房,并出具相应证明文件。
四、甲方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五、乙方保证提供真实资料和信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六、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终止劳动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1)年XX月XX日。协议期满前双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公司(盖章)
乙方:XXXX(签字)
丙方:上海市公安局(盖章)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1)有效期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