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生子上海落户政策规定
上海市自2011年开始实行了“本市户籍居民首个子女出生落户政策”,这意味着外地家庭在上海生育的孩子不再自动获得落户资格。因此,有必要了解外地生子在上海落户的政策规定。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的规定,在上海生育的外地夫妇可以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为孩子申请落户:
1.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办理上海市暂住证(连续在上海租房满半年以上)。
2. 孩子在上海有生源且在本市的小学(幼儿园)接受了义务教育。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之后,外地夫妇需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等,才可为孩子申请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孩子的父母一个或两个在上海拥有本市户口,则孩子自动获得落户资格,无需申请。
落户的过程需要耐心等待,申请成功后,孩子所获得的户口类型为“随迁子女”或“外籍人员子女”,根据父母的身份证情况而定。
此外,如果父母在办理落户期间没有合法的合同工作单位和住房,那么孩子的落户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总之,对于外地家庭来说,在上海生育孩子并不意味着孩子可以自动获得落户资格。需要符合一些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才能顺利申请落户。如有疑问,建议到当地派出所咨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