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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内落户政策最新规定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了《上海市户籍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上海市国内落户政策做出了最新规定。

上海国内落户政策最新规定

首先,修订草案提出了明确的落户条件。申请人应当合法稳定就业、住有所居、缴纳社会保险或社会医疗保险,并在上海市实际居住满3年以上。

其次,对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员,采取了特定的积分制评定。申请人的年龄、教育、职业、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均会纳入考虑因素。总分达到一定要求,才能进入后续审核。

另外,修订草案还规定,对于企业招聘外地专业人才或高技能人才、担任上海市档案、博物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等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上海市科技创新或药品审评专家库等高端人才,可以对其家庭随迁子女在上海申请中小学入学提供优惠政策。

最后,修订草案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申请人也提供了其他可行的途径。比如,对于投资型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请在上海市临时居留2年以上,未来再选择是否继续申请落户。此外,对于在上海市已经连续工作或就业满3年以上,但不符合其它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特种工作居留证。在获得职业资格和稳定工作后,可以再次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