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几年一变
上海市居住证制度于201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目的是为了方便常住在上海的外来人口的生活、工作和参与,提高他们的融入程度。持有上海居住证的人员享受与上海市户籍人员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然而,在持证人居住一定时间后,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的户籍所在地发生变化时,需在30个自然日内到原居住地区公安机关申请注销。同时,在新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居住证或信息变更迁移业务。
其次,在持有上海居住证的前提下,如果申请长期居留,必须先到原始入境口岸(海关)申请换取“居留许可”,逾期未办理的,将会受到罚款和限制出入境等处理。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待遇,但不包括临时救助、社会保险、公共租赁住房等需要缴纳本市居民社保的服务。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享有相关权益的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文明地居住和工作,积极融入当地的社会和生活。
总之,上海市居住证是来沪人员生活、工作和融入上海社会的重要凭证。但持证人在办理各项业务和享受相应服务时,还需注意以上事项,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