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届双非硕士落户政策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优化完善本市人才引进与落户政策的通知》,其中包括了上海应届双非硕士落户政策的具体规定。
根据通知,符合以下条件的上海应届双非硕士可以直接落户:在上海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攻读硕士研究生,并已于毕业前3个月内报到并完成学业;根据学校(单位)评定,成绩合格,授予硕士学位;未在其它地方落户。
同时,上海应届双非硕士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所在高校专业主管部门公章);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所在高校专业主管部门公章);
上海高校毕业生网介绍信或者录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租房、购房或党团关系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上海市公安局积分落户管理服务网站打印的《上海市积分制居住证申请表》及所需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按照《通知》的规定,上海应届双非硕士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可直接落户,逾期则按照上海市积分制居住证申请办理。另外,此次政策只对应届生实施,非应届生仍需符合其他落户要求。
此次的优惠政策对于上海应届双非硕士来说是一次利好消息,可以更方便地在上海落户就业。同时,此举也充分体现出上海市对人才的重视和鼓励。相信这对于上海市的发展和建设将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