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硕士应届毕业生落户细则
上海市硕士应届毕业生落户细则于近日公布,该细则旨在为符合条件的硕士毕业生提供更加便利的落户管理服务,同时推动上海市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事业的发展。
根据细则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硕士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在上海市落户:
1.持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已取得学位。
2.具有合法稳定的生活来源和自有合法住所。
3.自主创业并在上海市注册成立企业的,或已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科技型、文化创意型企业并获得初步投资或融资。
4.符合高新技术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予以落户。
细则同时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毕业生需到上海市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在上海市落户。另外,对于已在上海市注册的企业,其硕士毕业生员工也可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进行落户申请。
对于硕士毕业生,落户上海为其在上海市就业、生活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机会。同时,对于上海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也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