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8月落户公示公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上海市户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管理上海市居民的户籍信息,维护上海市的社会稳定,现将8月份的上海市落户公示公告如下:
经过审核,8月份共有12345名外来人口和3456名境外人口申请在上海市落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如对以下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上海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反映,对经认定的不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落户申请。
公示人员名单:
(以下为省略内容,列举了落户人员的名字、性别、出生年月、申报原因等信息)
上海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居民,应当合法合规地申请落户,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违法申报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
同时,上海市公安局也将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符合规定的人员落实户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