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八条规定最新公示
上海市近日公示了最新的落户政策,包括八项规定。
首先,对非上海户籍家庭子女在上海就读小学、初中、高中的家庭,给予本市户籍倾斜,可直接落户。其中,小学毕业生可直接落户,初中、高中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高中、大学录取的办法和政策。
其次,对符合上海市高端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的人才,给予落户便利。对落户后在上海市区自住的高端紧缺人才,可以优先租赁本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房。
再次,对参军入伍或服义务义工服务期满的青年,可以直接落户。落户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在当地服役期限,可直接落户或受理后落户。
此外,对担任“三支一扶”和其他农村义务岗位满两年并持续居住满两年的人员,可以优先落户。同时,鼓励和支持城市人才下基层支持企业、服务社区,重大工程建设和安保工作的专业人员及技术骨干,可在本市直接落户。
另外,对职业培训等各类人才引进项目,符合条件且来沪就业稳定的,也可以直接落户。这些人才应当是经过政府部门认定的,在职业技能提高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或者为优势产业提供了技术支撑等条件。
此外,在上海从事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也可以直接落户。但是,应当是注册了企业,且企业已经正常运营,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
最后,如果落户对象是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直接落户。但是,需要符合规定条件,且安置需经市人力社保局确认。
总的来说,上海市通过这八条规定,为人才引进和落户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条件和依据,显示出其积极拥抱人才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