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人落户最新政策出台
上海市人民政府日前宣布,为了进一步优化居住环境,加强人才引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自即日起,修改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上海法人落户条件。
根据新政策,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和非企业单位均可在上海落户:
一是总部设在上海市,并为全国排名前500强或行业前30强的企业法人;二是在上海市注册并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法人;三是在上海市注册并纳税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四是在上海市注册并拥有世界500强公司或跨国公司30家以上的总部的企业法人;五是在上海市举办国际性赛事、会议、展览等大型活动,场馆使用面积为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非企业单位;六是在上海市拥有国家及以上级别科研机构并具有核心技术的非企业单位;七是在上海市高校或科研机构中担任正高级职务或同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非企业单位人员。
此外,符合以上条件的法人单位申请落户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在国家和上海市的税收、社会保险、工资发放、用工管理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二是员工社保和医疗保险及时缴纳;三是上海市有合法稳定的办公场所及居住场所,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此次上海法人落户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在全球人才竞争中的优势,促进上海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