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地配偶子女落户政策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在中国的不同城市间流动,跨地区婚姻及随之而来的家庭落户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前不久,上海又出台了一项新的配偶子女落户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了解,上海市公安局于2020年3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配偶子女落户政策,该政策要求,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即可办理在上海市户籍登记、落户手续。这项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来自其他省市的配偶或子女,帮助他们更好地在上海生活和工作。
该政策的具体条件如下:
配偶应符合上海户籍登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即有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社保、纳税等证明材料,或有固定职业、月收入不低于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等条件。
子女应年满18周岁以下,并符合上海市户籍登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即经合法途径入学或择校入学,并在上海市长期居住、生活的。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上海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费用,即可办理上海市户籍登记、落户手续。
对于家庭拆散的情况,政策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夫妻其中一方符合上海市户籍登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而另一方不符合,那么子女可以随其中一方一起落户。如果夫妻双方均不符合条件,那么子女需办理暂住证,并在上海市长期居住、生活,满足相关条件后再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登记、落户手续。
总体来看,上海市公安局的这项新政策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多元化家庭的形态,方便和支持流动人口在上海市长期居住和工作。它不仅为新婚夫妻带来了好消息,也让那些已经在上海生活了多年、却一直没有落户的人有了更多的希望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