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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媳妇未婚先孕落户上海

最近,一则消息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有人质疑外来媳妇未婚先孕就能在上海落户,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

外来媳妇未婚先孕落户上海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外来媳妇是指未在上海户籍的女性,但因为婚姻关系与上海户籍男性结婚并在上海定居的女性。

其次,外来媳妇未婚先孕能否在上海落户,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外来媳妇在没有本市户籍且未满三年时,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是与本市户籍人员结婚,其二是要在本市稳定就业或者稳定居住满两年。

对于未婚先孕的情况,如果孩子的父亲是上海户籍人员,外来媳妇在生育后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实施条例》规定,通过亲子鉴定等方式取得子女与上海户籍人员的亲子关系证明,然后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申请在上海落户。

如果孩子的父亲不是上海户籍人员,那么外来媳妇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协议书、结婚证等来证明与孩子父亲的关系,然后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申请在上海落户。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外来媳妇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与本市户籍人员维持婚姻关系,且未满足本市稳定就业或者稳定居住满两年的条件,那么其在本市的居留资格是受到影响的。

总之,外来媳妇未婚先孕落户上海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我们需要以客观的态度看待这个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并做好宣传工作,避免出现“异地生子潮”等不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