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落户本科生要求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宣布,为加强引才工作,支持上海高水平大学建设,落实国家、上海市政策,规范和加强本市大学毕业生人才落户工作,现公布上海人才落户本科生要求。
首先,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和《上海市人才房屋保障暂行办法》规定的引进范围、专业以及居住年限等条件;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上海户籍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被接收单位录用并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学生保险不在范围之内)至少6个月的非上海本科毕业生。
其次,申报所需材料有:
1.被接收单位出具的录用通知书或劳动合同;
2.身份证、户口簿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普通专科、专科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5.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最后,申请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符合落户条件的人才,通过接收单位集中报送申请材料,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依据公示结果、政策规定及个人意愿,确定落户人选。
2.政策待遇按照《上海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实施细则》执行。
落户本科生申请将从6月1日开始受理,欢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前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