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地博士家属落户政策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赴上海等地攻读研究生、博士学位,这也引起了家属的关注。那么,上海外地博士家属有哪些落户政策呢?
首先,在解读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中,只要博士生已在上海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合法稳定居留满一年的,其与其配偶和18周岁以下子女均可申请上海市常住人口居住证。此项政策也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籍博士及其家属。在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后,博士家属将获得与上海户籍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与保障待遇。
其次,对于在上海就业的博士家属,则可直接按照上海市户口政策办理户籍落户。具体要求为,博士生已取得上海本科或硕士毕业证书,并在上海市内录用;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籍均可落户。此外,符合国家人才引进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家属,也可享受落户政策的优惠待遇。
最后,对于在上海工作的博士家属,若其不具备落户条件,则可持有居留许可和居留证,在上海安心工作生活。据上海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政策的实施为博士家属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有效地满足了上海市高层次人才的多元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