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异地教师落户政策规定
近年来,上海市教育局针对上海市异地教师落户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以尽可能地吸引更多的优秀教育人才来到上海。
根据政策规定,在上海市教育局招聘面向全国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时,符合条件的异地人才可提交申请,并参加招聘面试。如果面试合格,且愿意到上海市工作5年以上,就可以在上海市落户。同年度,教育局还将开展“学科带头人”、“教研骨干”、“教学高手”等方面的中小学教育人才引进计划。
另外,在已入职的上海地区教育机构工作满6年,并连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异地教师,可以提交上海市教育局的申请,申请获批后也可以在上海市落户。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教育人才来到上海,上海市人才引进难度补贴政策也适用于异地教师。按规定引进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在工作满3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在第4年、第5年分别获得5万元、10万元的补助。同时,异地教师在落户后,还可以享受上海市公立学校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在职异地教师申请落户上海时,教育局要求其提交5年的教龄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此外还需通过上海市区教育局和人事部门的审核。
总之,上海市教育局的政策规定为优秀异地教师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优惠。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上海市旨在吸引更多优秀的教育人才来到这座城市,为上海的教育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