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法人落户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旨在规范本市户籍管理,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其中,法人落户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
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法人落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本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企业依法依规纳税,单位和社会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社会保障费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报送工作。
三、依法经营管理,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恶意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或其他义务行为,无欺诈、侵占等违法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条件的法人单位可以向户籍管理部门提出落户申请。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落户申请书。
三、单位近2年纳税情况、社会保障费用缴纳情况、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恶意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或其他义务行为、无欺诈、侵占等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材料后,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根据《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如果批准,将颁发落户证,并按照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在上海市,法人落户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并且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如果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落户证将会颁发,落户手续也会依照规定办理。这也是为了确保上海市户籍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合理、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