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博士后配偶如何落户
随着科研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博士后申请者来到上海。同时,他们的配偶也需要为了家庭的团聚而落户上海。那么,上海市博士后配偶如何落户呢?
首先,博士后配偶需要具备固定住所。如果是租赁房屋,则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房屋出租方的居住证明等证明材料。如果是购买房产,则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登记证明等。
其次,博士后配偶需要办理居住证。居住证的申请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固定住所证明等材料。居住证申请成功后,博士后配偶可以在上海合法地居住和工作。
如果博士后配偶想要在上海找工作,需要在申请居住证时同时申请就业证。需要提供单位的唯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介绍信,学位、学历证书及其他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获得就业证后,博士后配偶可以在上海任何企事业单位工作。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全国范围内,外来人口的子女需要在本地区或本单位学校就读。因此,博士后配偶的子女要想在上海入学,需要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同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学杂费。
总之,上海市博士后配偶落户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包括固定住所证明、户口簿、居住证、就业证等。只有准备充分,才能顺利获得落户资格,享受到上海的各种优惠政策和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