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籍新生儿落户政策规定
根据上海市户籍管理规定,上海籍新生儿可以从出生之日起,在上海户籍所在地进行落户登记。父母双方或单方其中一方必须为上海市户籍。如果父母双方都不是上海市户籍,则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办理。
如果父母双方都不是上海市户籍,可以通过缴纳社保或纳税满1年的方式来申请落户。具体的需缴纳金额根据上海市政府的规定而定,需要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机关了解。
对于父母双方都是上海市户籍的新生儿,可以直接在当地派出所进行自动落户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及户口本、新生儿的出生证明等。
在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时需要注意,如果父母双方都是上海市户籍,则需要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60天内办理落户登记手续。如果超过此期限,则需要提供特殊原因的证明。
此外,新生儿的落户登记手续中还需要父母双方签署声明书,表示新生儿只能在上海市就读公办学校。同时,新生儿的户籍在未成年前只能由父母代理办理。如需办理转移或注销户籍等手续,也需要由父母代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