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士后研究生落户补贴
近年来,上海市对博士后研究生的落户政策逐渐放宽,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前来就业和创新创业。为了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上海市还特别出台了针对博士后研究生的落户补贴政策。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有关文件,自2015年6月1日起,博士后研究生在上海落户的前提条件为从事科研工作,且在上海市签订了一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生,可在落户时获得一次性8000元的补贴。
针对外地博士后研究生,上海市还推出了租房住房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外地博士后研究生,可在规定期限内,即租赁房屋期限内,每个月获得200元的租房补贴,并在落户后一次性获得6000元的住房补贴。
对于有配偶或子女的博士后研究生,上海市还提供了相应的家庭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生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其落户时可以一次性获得3000元的家庭补贴。
此外,上海市还针对博士后研究生租房难的问题,提供了租赁房源服务。上海市有关部门会对租赁房源进行审核,只向符合相关规定的出租人提供服务,确保博士后研究生的租房安全和合法性。
可以看出,上海市对博士后研究生的落户补贴政策十分优惠,除了一次性的落户补贴外,针对租房和家庭情况的补贴可以帮助博士后研究生更好地适应上海的生活和工作。这不仅为博士后研究生提供了更好的福利待遇,也促进了上海市科技人才的集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