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圈研究生落户政策
近年来,上海作为我国的经济中心城市,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对于在上海完成学业的研究生而言,城市的落户政策是他们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上海市政府的规定,符合落户条件的研究生可以向所在单位、就读学校或者上海市各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可以被认定为落户上海的人才:
在上海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中科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等人才称号;
在上海工作或服役不少于3年,且在岗期间年度综合评价达到“优秀”及以上,或参与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开发并取得重大成果;
在上海以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身份建立并运营企业的;
为上海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急需紧缺人才领域的人才。
对于以上条件中的第一个条件,研究生可以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到上海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在地的落户服务窗口申请人才引进人员
对于落户上海的研究生,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以享受同等的落户政策,但需要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落户。此外,落户上海后,研究生还可以享受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总的来说,上海的落户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供了切实的机会和福利保障,这对于留住优秀的人才和推动城市发展都有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