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原文件
上海市自2009年开始推行留学生毕业生落户政策,为鼓励留学生回国就业,推动上海国际化进程,为上海市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以下是上海留学生毕业生落户政策原文件:
一、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在上海已经完成了本科、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毕业生,以及通过国际组织派遣到上海工作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留学生毕业生在上海完成学业后,可以通过以下条件申请落户:
应届毕业生须在年满22周岁后的第一年内完成申请落户;非应届毕业生需在就业、就读或居住地点积分到达60分以上后,方可完成申请落户。
无不良记录,海外留学生毕业证书已经经过核实。
有固定住所,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具有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已经缴纳社保或个税,并符合人才优先政策的,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享受人才优先落户。
三、申请材料
留学生毕业生申请落户时需提供以下相关申请材料:
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或者租房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落户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有国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认证材料。
体检合格证明。
满足人才优先政策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流程及期限
留学生毕业生申请落户需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期限约为15个工作日。之后,当地公安机关会对申请人进行核实,如核实合格,即可领取居住证和身份证。
五、注意事项
办理期间须采取预约前往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可前往派出所进行咨询。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需如实提供所需材料,如存在虚假材料申报行为,将受到严惩。
以上是上海留学生毕业生落户政策原文件,欢迎留学生毕业生积极申请落户,为上海市的发展进步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