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落户上海政策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已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放宽小学生落户条件的实施意见》政策文件,旨在方便在上海就读小学的学生落户。该政策文件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为具体细则。
符合落户条件的小学生包括以下两类:
小学一年级至小学六年级在上海市区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
小学一年级至小学九年级在上海市区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且已通过学位审核的学生。
申请落户的小学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父母之一在上海市区内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或持有有效的商务签证、工作签证。
小学生本人在上海市区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父母已在上海市内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三年或以上。
落户申请流程如下:
父母或小学生本人向属地社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社区进行审核并出具《落户意见书》。
家长或小学生本人携带落户意见书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此政策文件的出台,大大方便了在上海市就读小学的学生以及其父母在上海落户的难度。同时,政府也建议,申请落户的小学生及其家长应当做好本人和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保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