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双一流毕业落户政策
对于许多大学生来说,毕业后能否落户在毕业城市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而对于那些没有考入上海双一流高校的非本地生来说,更是如此。
上海市于2016年出台了"双一流毕业生落户新政",并于2019年进行了更新修订。该政策规定,获得国内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在上海工作、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可提前申请落户。然而,对于那些没有考入双一流高校的毕业生来说,情况就较为复杂了。
事实上,目前上海市对于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落户政策相对严格。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出台的规定,在做出落户决定时,除了要求申请人学历符合规定外,还会结合申请人毕业院校是否为"211"、"985"高校和该校是否存在科研机构等因素综合考虑。这也就意味着,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毕业生才有可能申请到落户资格。
这样的落户政策引发了许多毕业生的不满。他们认为,与考入双一流高校的毕业生相比,没有考入这些高校的毕业生并非他们本人主观能力的问题,而是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家庭经济、地域限制等。因此,只因为没有能够考入这些高校,就不能享受相同的落户政策,对于这些毕业生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在不公平的政策面前,毕业生们的唯一选择似乎只能是离开上海、回到本地或另谋他地。这也导致了许多人才的流失,很大程度上损害了上海市就业市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因此,一些学者和专家们呼吁,政府应该加强对于"非双一流"毕业生的保障力度,使得他们能够在自己的毕业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拥有一定教育背景的毕业生们虽然优势明显,但是只有公平的制度和政策才能够保证每个人的机会均等,不落下一份正当的利益。因此,政府应该深入思考、积极行动,制定出更加公正合理的落户政策,为每位毕业生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