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毕业生落户积分政策
上海市向全国高校各类学历层次(含技能人才)毕业生开放落户政策已经实施多年,旨在为更多优秀毕业生留下来、发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新的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通过在上海参加各种职业竞赛、创业、就业、科研、自主择业等方式获取积分,计入积分系统,按照积分高低确定落户排名。同时,政策还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随时申请加入积分系统。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包括持有高职、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属于普通高等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在上海完成学业并取得学位,或者到市外就业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学生等。
根据政策规定,毕业生的积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通过在上海就业(含签订就业协议);第二,通过在上海市创业发展;第三,通过参加市级人才项目或人才计划;第四,通过创新创业型人才认定;第五,通过在核心领域技术创新和科研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第六,通过自主创办企业;第七,通过在上海市服务业中工作;第八,通过在上海市紧缺专业工作等。
积分合格的毕业生可以优先申请广告、新闻、政策法规、人口信息、出入境管理、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安全防范、医药卫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从业岗位。这些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发展机会和优先落户的可能性。
可以预测,积极措施为优秀人才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会和空间,将更好地推动人才政策、教育制度的不断创新和改进,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落户上海,促进上海人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