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研究生落户新证策
上海市教委日前发布了最新的研究生落户新证策,为大量在外地求学的上海籍研究生提供了更多的优惠政策。
按照新证策,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上海籍毕业生,无需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就可在上海落户。此外,研究生毕业后,即可办理落户,无需在就业单位工作三年以上。
与此同时,符合条件的应届研究生在拿到学位证后三年内,可一次性获得上海户口;符合条件的非应届研究生在拿到学位证后五年内,可以多次提出申请落户,其中有一次申请可以跨省。这些都为研究生在上海稳定就业、生活提供了方便和保障。
新证策的实施对于返乡创业的研究生也提供了支持。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的上海籍学生,凡参加国家和上海市政府扶持企业、自主创业项目和通过市、区、街道人社部门认定的自主创业企业,可申请一年“零门槛”落户。在上海落户后,可享受参加社保的随迁配偶、子女与公司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更方便前来就业创业和落户创业的研究生。
新证策实施的重要意义在于,为上海籍研究生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落户政策,为研究生的发展和就业提供更多的选择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