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园区积分落户政策
上海市园区积分落户政策自2018年起开始实施,旨在吸引更多人才来到上海市工作和生活。
该政策对积分落户的人才标准进行了细致的划分。根据人才的不同情况,政策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了不同的积分分值。A等人才包括国家级人才计划、高等学校特聘教授等,可以获得60-100分的积分。B等人才包括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可以获得50-60分的积分。C等人才包括普通高校教师、海外留学归来人员等,可以获得40-50分的积分。D等人才包括技术工人、普通企业员工等,可以获得30-40分的积分。
此外,政策还规定了积分达到60分以上的人才才有资格申请上海市园区落户。同时,政策还明确规定了积分落户的硬性条件。即,申请人应具有近三年在园区内工作证明,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对于获得落户资格的人才,他们的直系亲属也可以跟随申请落户。即,配偶、子女、父母等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人员可以一起落户。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园区积分落户政策在落户的半年内,申请人应该在对口园区内购置房产或租房,并且要在购置房产或租房的公房库中选择房源。政策还规定,未按要求买房和租房的申请人将被取消落户资格。
总的来说,上海市园区积分落户政策为更多人才提供了移民到上海市的机会,并且也为他们的家人提供了相应的落户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