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澳留学落户政策解读
上海市港澳居民留学人员来沪就读普通高校,毕业后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如就业创业,可在上海市直接申请落户,无需提供其他材料。
上海市港澳居民留学人员毕业后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可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由单位代为向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口岸办提出落户申请。落户条件不变,仍按万人计划和社会职务评聘的条件执行,申请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和工作经历等条件。
上海市港澳居民留学人员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可直接申请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发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在参加上海市社会职务评聘活动时按照相应条件实行差别化的认定和待遇给予政策,具体细则另行规定。
如果上海市港澳居民留学人员本科毕业后在沪连续工作满两年、研究生毕业后在沪连续工作满一年、博士毕业后在沪连续工作满半年,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条件,均可直接申请上海市人民政府签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并按照有关政策享受相应的待遇。同时,他们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持《外国人居留许可》来沪长期居留。
总之,上海市鼓励海外优秀人才来沪发展,港澳居民留学人员可以轻松获得落户资格,同时享有相应待遇,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